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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毛巾门”曝光者“花总”隐私遭泄露,酒店保护客人隐私为何这么难?

2018-11-23 原创: 高健 保密观 

上周,国内酒店行业突然遭到了一次“灵魂暴击”。


11月14日晚,微博名为“花总丢了金箍棒”(以下简称“花总”)的博主,发布了一段近12分钟的曝光视频,内容是10多家五星级酒店保洁员的日常:抹布擦完马桶擦杯子、浴巾马桶刷堆一起、用洗发液玻璃水擦杯具……


一时间,“花总”本人成了热议焦点。17日上午,“花总”个人信息被曝光,一张微信群截图显示,某酒店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公开了“花总”护照信息,还互相提醒,要员工在“花总入住时”做到“通知”,颇有一些“如临大敌则要“同仇敌忾的气势。毫无疑问,“花总”已成为他们的“特殊关照对象”。


虽然涉事酒店官方微博随后公开道歉称,在酒店内部微信工作群中发送“花总”护照信息的行为是酒店个别员工的个人行为。但“花总”表示,他接受道歉,不过他从未入住过该品牌酒店,还请酒店“告知从何渠道获得本人身份信息”


对于“花总”的这一正当要求,酒店方面刻意忽视,至今没有正面回应。


酒店应保障客人个人信息安全


客人没有入住酒店,酒店却从其他渠道获悉了客人的个人身份情况,还将其公布于网络,这非但于理不合,更是触犯法律。


近年来,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,酒店行业也走上了高速扩张的快车道,一方面体现在市场集中程度稳步升高:众多国际酒店巨头入驻中国,本土也诞生出不少体量庞大的酒店集团,实现了资本化运作;另一方面酒店运营普遍搭上了互联网快车,开始全面的数字化管理。


  在这种前提下,同一个集团下的不同酒店之间,甚至行业内部之间,基于抵制负面信息带来的不良影响,维护行业金融市场稳定,完全有可能共享客人数据


但须知酒店与客人之间是基于酒店为客户提供住宿服务而缔结合同,酒店有保障客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。而客人的个人信息由于与人身及财产安全紧密相关,显然在酒店需要履行的保护义务之中。这一点,不仅有我国《合同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将保密义务作为合同履行的附随义务,同时我国去年开始实施的《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二条也明确要求,网络运营者对其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,不得泄露、篡改、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;未经被收集者同意,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。


酒店成信息泄露重灾区


“花总”尚未入住酒店即遭信息泄露,这不禁让人想起今年8月酒店行业爆出的一则猛料:旗下拥有汉庭、美爵、桔子、宜必思等诸多品牌的华住,客人数据疑似被上传到暗网上,泄露数据涉及1.3亿人,信息条数达到5亿条。这些海量的客人数据被公开兜售、明码标价,俨然成为地下黑产的一部分。其所呈现的,正是酒店在信息管理上的巨大漏洞。


事实上,酒店早已成为信息安全泄露的重灾区,有关酒店客人信息泄露的案件屡屡见诸报端。


2015年,某地市民的7天连锁酒店账户,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,莫名出现700多个订房信息;2016年1月,凯悦集团旗下酒店发生信用卡数据外泄;2017年2月7日,洲际酒店集团旗下的12家酒店客人信用卡信息也遭到泄露……


酒店信息管理亟待加强


此次“花总”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让酒店行业信息管理再次成为关注焦点。酒店行业管不住客人信息,就如同管不住保洁员用脏毛巾擦杯子,都是“硬伤”,一旦被曝光,对酒店、对品牌都将造成难以预期的不良影响。


而从用户信息录入到管理,信息泄露的渠道从在线OTA平台、点评网站到网络运营商、黑客,可谓多种多样。


这就要求酒店一方面要加大酒店信息管理系统的投入力度,不仅在开发系统时有投入,在网络运维方面也不能掉以轻心,还要不断完善和提升酒店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能力。虽然技术的投入巨大并且很难直接提现,但是一旦出现问题,很有可能导致酒店滑铁卢。因此,在酒店日常工作中就必须做好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检修和维护、升级。


另一方面,酒店更要注意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。酒店从业有其特殊性,客人选择酒店入住,就相当于选择了一个临时的“家”。酒店要从根本上杜绝客人信息泄露,关键要巩固好“人防”,加强酒店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,不得违规使用客人入住信息,自觉保护客人隐私,树立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,恪守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,不要再次出现此次“毛巾门”风波中故意泄露“花总”个人信息以“泄愤”的行为。毕竟这不仅暴露了酒店的信息管理漏洞,更加拷问着从业者的良知和底线。

本期编辑:高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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